- 关于互联网立法的相关条款已经提交给全国人大法工委。但他也表示,由于立法的工作程序问题,短时间内还很难审批下来,IT业界人士大声疾呼“快些立法”之后,碰到的却是法律界的“软钉子”
金山软件总裁雷军感到身心交瘁。作为反病毒软件厂商的老板,每天都要跟病毒软件和恶意软件多次过招;作为游戏软件厂商的老板,又得竭尽全力保护玩家的虚拟财产。跟雷军同样疲惫的是腾讯网的马化腾,QQ已经成为恶意软件攻击的重灾区,一家互联网企业不得不建立起一个颇具规模的安全部门,用来“保护”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转。
雷军和马化腾只是IT企业的一个缩影。IT企业对互联网立法的急切盼望正源于此。不过并不如意。
IT业界急不可待
2007年8月,金山、瑞星、赛门铁克等反病毒厂商先后发布了《互联网安全报告》,提示互联网安全受到极大威胁,而且形式越来越严重。奇虎是最后一家发布这一报告的厂商,别出心裁地将报告改为《互联网不安全报告》,因为在奇虎董事长周鸿礻韦看来,互联网已经非常不安全了。
“很多坏事我们都知道是谁干的,甚至还面对面待过。我真想一把过去抓住他,但抓他我就违法了,因为没有法律能证明他是违法的。”一直身处一线,与互联网不法分子斗智斗勇的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许剑卓显然很着急,而且目标直指法律不健全。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黄澄清副主任表示,从事此类恶意行为的成本很低,收益很大,但调查处理的成本却很高,这是其愈演愈烈的根本原因之一。应对这种局面需要从技术和法律两个方面同时入手,但更重要的是在立法和执法上加大对网络犯罪的打击,震慑不法之徒。
“现在各反病毒厂商对木马的查杀缺乏法律支持,这也是此类恶意程序猖獗的重要原因之一。针对恶意程序的立法已是迫在眉睫。”雷军仅靠技术手段已经不足以保证互联网的安全。
恶意软件产业链的日益成熟与完善给执法带来新的难题。比如,制造木马——销售木马——传播木马——盗取信息——换取钱财,分工非常细。这个链条在现实生活中可以形象地比喻为:第一个人打碎了汽车玻璃,第二个人把车里的东西拿出来放到地上,第三个人从这里把东西捡走送到市场上,第四个人在市场上低价出售。这样单纯地看,每个环节都无法准确定罪,即使定罪,也非常轻。
许剑卓透露:关于互联网立法的相关条款已经提交给全国人大法工委。但他也表示,由于立法的工作程序问题,短时间内还很难审批下来。
法律界慢条斯理
但当IT业界人士大声疾呼“快些立法”之后,碰到的却是法律界的“软钉子”。
北大法学院的杨乐渝博士说出了互联网带来的立法新问题:“比如虚拟财产是否在法律上应该被认同为财产呢,这个在学界是非常有争议的,而且保护方面也是非常有争议的。不能出现问题就用《刑法》去保护。”他把“球”又踢回给IT企业,“我觉得应该加大技术性的安全措施。很多账号被盗是没有杀毒软件,或者病毒软件没有升级,所以个人安全意识要增强。”
最高人民法院李晓处长认为大家指责法律落后是不客观的:“大家都认为是立法缺失,但《刑法》可能永远都有滞后性,不可能走在技术的前面。是不是一个新的技术、一个新的程序出来,都要喊‘立法缺失’呢?要想办法全方位地解决。”此外,她认为不能单一依赖《刑法》,有些问题应该靠《民法》和行政法规来解决。她还透露,最高法院的判例指导制度马上就要实施,以后法律上不明确的案件可以参照案例来判定。“不是法律没有写完整,我们就不判案了。我觉得观念要改,对法律的使用也要改。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要把法律用活。”
“《刑法》是以滞后为美的,我们经常讲法律要有前瞻性,其他法律都可以有前瞻性,但是《刑法》不能有前瞻性。”全国人大法工委雷建斌说得更加直白,他是认为IT企业要想办法从技术上多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