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来,随着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网易”网上开通《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立法民意调查,引发了社会各界甚至日本、新加坡等海外网民的高度关注。据悉,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地方性法规立法的公开民调,在广州立法史上尚属首次,在全国也不多见。城管查扣“走鬼”物品的权力如何规范?如何处理被查扣的物品?广大市民都可以通过网络提出自己的意见。从得到支持的程度看,这个网上民意调查无疑是非常成功的。
在信息时代,网络舆论已经逐渐成为政府倾听民声、了解民意的一个重要渠道。以即时、互动为特点的网络传播方式,更为公众表达民意、参与经济社会及政治生活,提供了一个方便快捷的舆论平台。网络的“舆论场”作用,还日益得到了中南海高层的重视和肯定。人们也许都还记得,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之后,温家宝总理在会见中外记者时开场即讲到:“单是据人民网、新华网、搜狐网、新浪网和央视国际网不完全的统计,对政府提出的意见和给总理本人提出的问题,多达几十万条。我从群众的意见感受了大家对政府的期待和鞭策,也看到了一种信心和力量。”今年春节期间,省委书记汪洋和省长黄华华,通过省内主要新闻网站发布了《致广东网民朋友的一封信》,向网民拜年。信中说,面对近期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天气,许多网民提供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成为支持我们决策的重要基础”。两位领导人还表示,对于共同关心的话题,愿意和大家一起“灌水”;对于工作和决策中的不完善之处,也欢迎大家“拍砖”。
作为一种全新的“开门”立法方式,广州市人大把《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放到网上,显然也看到了这种信心和力量以及决策的基础。诚如广州市人大代表田子军所言,这次采用的网上民意调查,更是一种解放思想的表现。他指出,立法工作所反映的是一种社会价值取向和社会的需求,“以前很多是部门的‘关门立法’,现在在‘关门’的基础上通过‘开门立法’的方式能够使立法更加科学”。开门立法、向最广大人民群众征求意见,公众可以从不同角度去反映自身的利益需求,专家能够更全面地收集群众的利益需求,从而更好地表达人民群众的意志。作为一种全新的“开门”立法方式,这一形式对扩大公众知情权、积极参与公共决策,甚至对影响政府施政,将产生重要影响。毋庸讳言,网友的观点与立法的需要可能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因为北京城管被杀和天门城管杀人等极端事例,很多网友坚持取消城管,建议起码应该对城管收束权力。但是,不能因为部分网友的偏激而对这种形式本身存有疑虑。网络与采集民意的常规手段一起,势必能够构成更加多元化的民意通道。
民意是立法之本。网络民意扩大了人大立法的民意来源渠道,来自基层的建设性意见,能在立法中最直接地体现出来。开门立法,有利于丰富民主形式,完善民主制度,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有利于决策与法律的民主化科学化,同时,也有利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体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就《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而言,那么多的群众纷纷提出建议,本身也有力地说明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在不断增强。可以想见,网上的民意调查对于推进法律法规制定工作的进行和今后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具有深远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