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延安讯(记者 康正 冯强) 延安全市初中、小学在校的34多万名学生,从今春报名开始全享“两免一补”政策,该项政策落实情况受到延安市政府监督,应补未补等情形将受严处。
惠民政策开我省先河
从今春开始,延安市委、市政府在原28.5127万名学生享受“两免
一补”政策(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基础上,将政策覆盖范围提升到全市范围内所有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人数达34.6544万名。
此次扩大范围共涉及学校106所、学生61417人,其中市区公办初中、小学20所22659人,全市民办初中、小学86所38758人,囊括了延安市城区公办(含企事业子校)和全市所有民办学校(含国有民办企业的改制学校)。而早在两年前,延安已在全市农村乡镇及乡镇以下公办初中、小学在校学生中实行了“两免一补”。
省教育厅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延安该项政策在我省还是第一家。
三级财政保政策落实
据悉,该项政策的实施,将使延安的“两免一补”资金,由2007年的13618万元提高到25490万元。延安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春季学期,全市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在校生课本费全免;对所有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标准提高为小学生2元/天,初中生3元/天,学生在校天数按250天算。
据了解,中央和陕西省对公办学校的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含免杂费部分)提高到每生250元/年,初中每生385元/年;市县对民办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全部在校生实行收费和补助两条线,按照每生每学期小学95元、初中120元(公办学校免除杂费标准)发放给学生。
同时,各县财政继续足额落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每生每学期小学20元、初中30元的市定生均公用经费。
教育物价等部门将明察暗访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市所有九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在开学时,除对寄宿生收取寄宿费外,再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民办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课本费,预收的要足额退还;城区学校要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有关变更注销手续。
延安市纠风、教育、财政、物价等部门已在开学同时明察暗访,对工作落实差、资金不到位、虚报学生数及应补未补、巧立名目乱收费等现象,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